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司法局 |
行使層級 | 市級/隸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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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 15個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 | 40個工作日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辦 |
是否收費 | 否 |
到現場辦理的次數 | 0次 |
咨詢方式 | 1.窗口咨詢: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路219號云南省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2號樓410辦公室; 2.信函咨詢: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路219號云南省司法廳收發(fā)室轉律師工作管理處,郵政編碼:650200; 3.電話咨詢:咨詢電話0871-64189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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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1.紀檢監(jiān)察投訴:省紀委駐省司法廳紀委監(jiān)察組,電話號碼:(0871)64189072; 2.信函投訴:省紀委駐省司法廳紀委監(jiān)察組,通訊地址: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路219號,郵政編碼:650228; 3.網絡投訴:云南省司法廳門戶網站(http:// sft.y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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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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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路219號云南省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2號樓410辦公室 |
設定依據
辦理條件
受理條件 |
1.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除符合《律師法》規(guī)定的一般條件外,應當至少有二名符合《律師法》規(guī)定并能夠專職執(zhí)業(yè)的律師。 2.需要國家出資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由當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籌建,申請設立許可前須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核撥編制、提供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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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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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無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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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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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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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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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無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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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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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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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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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無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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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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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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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無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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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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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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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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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無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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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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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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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無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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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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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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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無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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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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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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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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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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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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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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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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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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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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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
1、申請材料(包括附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準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要求補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線上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申請事項明顯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申請人拒絕補正或無法補正有關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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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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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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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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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 1、申請材料(包括附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準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要求補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線上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申請事項明顯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申請人拒絕補正或無法補正有關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理由。 辦理人:趙艷洪/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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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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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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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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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予設立的,省司法廳自作出準予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完成制證并向申請人頒發(fā)證照;不予許可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辦理人:趙艷洪/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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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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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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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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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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