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編碼 | 1111000000002122342110604001000 | 事項類型 | 行政檢查 |
實施主體 |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 所屬機構 |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
行使層級 | 市級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辦理流程
辦理環(huán)節(jié) | 辦理步驟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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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 | |||
檢查方案 | 上下級行政機關應當按照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劃分檢查范圍,避免重復檢查。 | 實施檢查前應當依法制定含有正當理由、事項和內容的檢查方案。 | |
決定 | |||
實施檢查 | 依照檢查方案規(guī)定的時限、范圍開展檢查。 | 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違法行為應當予以制止和糾正。 | |
決定 | -- | -- |
設定依據
【地方性法規(guī)】《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 | |
制定機關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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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 |
發(fā)布號令(文號) |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 |
法條(具體規(guī)定)內容 | 第五條,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主管本市實驗動物工作,負責制定實驗動物發(fā)展規(guī)劃,以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實驗動物科學研究。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辦公室在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實驗動物的日常管理與監(jiān)督工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實驗動物有關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本市從事實驗動物生產與應用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監(jiān)督檢查結果應當公示。 |
抽查主體 |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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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對北京市實驗動物質量進行監(jiān)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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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據 |
《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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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類別及具體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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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具體內容 |
分類 |
具體內容 |
微生物檢測 |
猴 |
寄生蟲檢測 |
猴 |
兔 |
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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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鼠 |
地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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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鼠 |
大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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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鼠 |
小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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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豬 |
小型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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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 |
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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豚鼠 |
豚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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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傳檢測 |
近交系實驗動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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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
(010)68722982
投訴監(jiān)督方式
投訴監(jiān)督電話:
(010)12345
常見問題
1、問哪里可以查詢檢查結果?
可以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網站-通知公告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