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稅務局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申報操作說明

黑龍江省稅務局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申報操作說明

44502020-03-03 10:34  95商服網

【事項名稱】

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申報

【申請條件】

航空運輸企業(yè)總機構在年度終了后25個工作日內,計算分支機構發(fā)生《應稅服務范圍注釋》所列業(yè)務年度清算的應納稅額,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___年度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表》,辦理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申報業(yè)務。

【設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jù)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辦理材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數(shù)量

備注

1

《___年度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表

2份

【辦理地點】

1.黑龍江省辦稅服務廳(場所)

2.黑龍江省電子稅務局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5:30

即時辦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辦理流程】

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申報流程圖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以在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4.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6.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納稅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xù)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shù)順延。

8.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報,并于年度終了后40個工作日內將《___年度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表》逐級報送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根據(jù)分支機構年度清算的應納稅額情況,通知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稅務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暫停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或在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時補繳入庫。

9.分支機構年度清算的應納稅額小于分支機構已預繳稅額,且差額較大的,由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稅務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暫停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分支機構年度清算的應納稅額大于分支機構已預繳稅額,差額部分由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稅務機關,在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時一并補繳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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