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電子稅務局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適用核定征收)及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

浙江省電子稅務局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適用核定征收)及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

58152019-07-15 11:22  中國政務服務網
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適用核定征收)及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

1、      功能說明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賬簿不健全,不能準確核算收入或成本費用,以及無法據實申報的非居民企業(yè),在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核定征收企業(yè))/(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

2、      操作路徑

我要辦稅à稅費申報及繳納à常規(guī)申報à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適用核定征收)及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

浙江省電子稅務局常規(guī)申報

3、      前置條件:

(1)已經正常登錄浙江省電子稅務局。

(2)屬于“非居民企業(yè)”。

(3)稅費種有認定企業(yè)所得稅。

4、      操作步驟

(1)步驟1:主界面

(1)步驟2:提交申報表

(2)步驟3:全申報

對提交的報表確認無誤后,可點擊全申報,系統(tǒng)提示結果:

(3)步驟4:預約

對于已簽約稅銀庫三方協(xié)議的納稅人,系統(tǒng)將自動發(fā)起扣款,如需約定扣款日期,請使用預約功能,同時確保賬戶內擁有足夠的余額,以避免產生滯納金,尚未簽約三方協(xié)議的納稅人,請及時到稅務大廳開票繳款。零申報的納稅人,無需點擊“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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