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補評申請
一、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因《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第三、四、五項所列情形解除,或對當期未予評價有異議的,可填寫《納稅信用補評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充納稅信用評價。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按照《辦法》第三章的規(guī)定開展納稅信用補評工作。主管稅務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評工作,并向納稅人反饋納稅信用評價信息或提供評價結果的自我查詢服務。
二、業(yè)務辦理
納稅人戶管狀態(tài)正常。
三、功能節(jié)點
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納稅信用——納稅信用補評申請
四、操作步驟
登錄山東省電子稅務局,選擇我要辦稅—>納稅信用,點擊左側 “納稅信用管理”-“納稅信用補評申請”,如下圖所示“:
1. 納稅人填寫經辦人、經辦人聯系電話,選擇申請原因,點擊按鈕保存申請信息。
2. 保存表單之后,點擊按鈕,進行表單簽章。 點擊按鈕,進入簽章頁面,系統(tǒng)自動簽章企業(yè)電子印章,簽章完成提示“保存簽章文檔成功”,企業(yè)電子印章顯示在申請單的正確位置。
3. 完成保存-簽章之后,點擊“”按鈕,系統(tǒng)彈出提示信息,點擊確認按鈕提交申請:
4. 點擊按鈕可查看表單簽章信息。
5. 點擊按鈕,打印納稅信用補評申請單。
納稅信用補評查詢
登錄山東省電子稅務局,選擇我要辦稅—>納稅信用,點擊左側 “納稅信用管理”-“納稅信用補評查詢”,如下圖所示“:
納稅人選擇申請時間起、申請時間止、申請狀態(tài),點擊按鈕,系統(tǒng)查詢顯示符合條件的信息,包括受理號、申請時間、復評年度、年度評價結果、當前狀態(tài)、說明。